第三十九章 又一张照片-《捞尸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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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别胡闹。”我对胖子道。

    唐人杰笑道:“看来胖爷不相信唐某人的话啊,叶子,你信吗?”

    我不知道说什么,假如只是唐人杰的自说自话,我自然是不相信一个我印象不怎么好的商人,但是有这两张照片作为佐证,我真的不知道怎么去判断。

    我闭上了眼睛,脑子里忽然响起了大哥的那句话:一句谎言,想要让人信服,最好的办法是七分真三分假。

    直觉告诉我,唐人杰说的话,大部分是真的,但是肯定有一部分是杜撰的。

    我睁开眼睛道:“我家都没有我爹的照片,你这里却有,我还有什么可不信的?您继续说下去。”

    “其实胖爷我没说错,不过并非是我在后来没有去找过你,只不过是你爷爷拒绝了,并且他对我在查你爹的死这件事很忌讳,这一点你可以回去跟伯父去求证,一开始我还很不理解你爷爷,认为他冷血,但是后来我发现可能是他在保护我吧。所以这些年我想过给你帮助,只不过爱莫能助,后来我也发现你靠着自己生活的就很好,就没有去打扰你。”唐人杰道。

    “那么你查到什么了吗?以唐老板的能力?”我看着他道。

    “没有,我更多的是从警察那边去查看消息,但是他们毫无进展,并非他们没用心,而是这件事真的没有一丁点的头绪,作案的人太过狡猾了。不过我后来却查到了另外一件事,我想你肯定会非常有兴趣。”唐人杰对我神秘一笑,他回到他自己的座位上,从公包里拿出一个装档案的牛皮纸袋。

    我接过了袋子,打开,袋子不小,里面装的东西却很少,只有几张纸和一张照片,看到照片的时候,我甚至不敢去翻开看,因为照片的存在可以说是赤裸裸的证据,而我现在对太过铁证如山的东西有点无法接受。

    我先看那张纸,这是一个手写的寻人启事,这张纸以前可能是那种红色的纸,就是以前喜事会用来剪纸的那种红色纸张,当然也会用来写拜帖之类的东西,只不过因为时间过长,红纸已经掉色严重。

    纸上的字是毛笔字,字迹也比较工整,那个年代会写毛笔字的人还是很多的,内容跟寻常的寻人启事差不多:

    寻女,徐爱玲,二十一岁,身高一米六三,长发,扎着头发辫,上身穿红色印花棉袄,下身黑色棉裤,脚上穿一双红布鞋,于3月二十五日在庙会丢失,望知情人提供线索,定重谢。

    这张寻人启事,没有什么价值,我放下这张纸,拿起照片,只是看了一眼,我直接把照片给丢了出去。

    照片上是一个女人,捏着一枝花,扎着马尾辫。

    黑白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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