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七章 乱心-《祸国·归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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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胡倩娘坐在红帆船头,注视着下方的大海,心中充满了惆怅。

    雨已经停了,大海波涛不惊,平静的海面宛如一整块上好的蓝宝石,倒映出她的影子。都说她命好,会投胎,生在了当世首富家,从小要风得风要雨得雨。然而,她既无娘亲可以依靠,也无父亲可以撒娇,更没有可以谈心的朋友——跟在她身旁的,不是仆婢就是趋炎附势之辈,虚伪的嘴脸看得多了,也就懒得去一一分辨和较真了。

    十六岁的胡倩娘,正在人生最能感受到孤独的阶段。偏偏在这时,遇到了薛采。

    她至今还记得那天发生的所有细节。小到薛采鞋子上绣着的银凤凰,大到当时天边的彤云,还有鼎沸的人群,断弦的古琴,全都深深地烙印在记忆中……

    胡倩娘在见到薛采之前,就已经耳闻他许多许多年了。

    唯方大陆共有四个国家,总计人口七千万,这是一个百家争鸣的年代,惊采绝艳的人物层出不穷,但是,细究其中最最著名的,便是薛采。

    他是图璧前大将军薛怀的孙子,姑姑薛茗曾是皇后,因为得罪了皇帝昭尹,被满门抄斩。当时的白泽侯姬婴求情留下了他,自那以后他便成了姬婴的奴隶,侍奉左右。后姬婴逝世,将白泽之号传给了他,在新后姜沉鱼掌权后,更是提拔他当了丞相。

    那一年,薛采九岁。

    而她,十五岁。

    自胡倩娘有记忆起,便听过他的若干传闻,对这位久负盛名的神童充满了好奇,一心盼着能够亲眼见一见。

    机会终于在去年秋天姗姗而至。

    姜皇后提拔薛采为相,书生不服闹事,每日在市井街头胡说八道地诋毁他。

    薛采被激怒了,当街贴出告示,以鼎烹说汤为例,宣称七天之内,无论是谁,只要觉得比他更有实力做璧国的丞相,都可以去挑战他,若能将他击败,就将相位拱手相让。

    此言一出,天下俱惊。

    得闻讯息的人从四面八方汇集帝都,胡倩娘当时正好途径红园,便在婢女石榴的陪伴下换了男装去凑热闹。

    整整七天。

    从午时到戌时。

    那个个子还没她肩膀高的孩童,穿着白衣,鞋子上绣着凤凰,就那么大喇喇地往主座上一坐,舌战群儒,雄辩滔滔,直将一干书生们,辩得哑口无言。

    胡倩娘第一日去,是好奇;

    第二日去,是兴奋;

    第三日去,是探究;

    第四日去,是惊讶;

    第五日去,是钦佩;

    第六日去,是叹服;

    而到了第七日,则是彻彻底底地来了兴趣。

    她是胡不归的女儿。

    打出生起,命运就与凡人不同。按父亲胡九仙的话说——便是一国的公主也没有她矜贵。

    富甲天下,其实是很可怕的字眼。因为无所缺,也就无所求。

    这个世界上能让她感兴趣的东西,并不多。

    然而,那一刻,胡倩娘望着眉目漠然、年仅九岁的薛采,却像看见了世间最稀罕的珍宝,切切实实地感受到了一种名叫渴望的东西在她内心深处发了芽,长出嘴巴,开开合合间,叫嚣着两个字——

    我要。

    我要!

    我要这个人。

    她打定了主意,抱起琴,就在众人以为大势已定的第七日戌时时分,走出人群,走上大堂,朗声道:“且慢。晚生不才,想与丞相一较琴艺。”

    满堂皆惊。

    薛采设台,与人比的是经略之才、为相之术,而她却要与他比八竿子都打不着关系的琴艺,其实胡倩娘自知也是无理取闹,但心中不知为何,就是知道——薛采一定会答应的。

    他如果真是传说中的那个冰璃,就应该允诺她,并狠狠地击溃她,才不负傲世之名。

    来吧,薛采,让我看看你究竟是不是我心目中的那个人。

    那个可以凌驾我、压制我,让我也与世人一样对你俯首称臣的人。

    薛采脸上没有太多惊讶的表情,只是微微蹙了下眉,似乎有点不耐烦:“你说什么?”

    “我要与你比琴。”胡倩娘朝他走近了几步,在拉近的距离里,他的五官变得越发清晰,黑瞳沉沉,睫翼浓长——一个九岁的孩子,竟长了一双看不出深浅的眼睛。

    她心头一颤,表面却不动声色,“丞相不是说,这七日内无论谁来挑战你都可以的么?我,就来挑战看看丞相的琴艺。”

    四周议论纷纷。

    薛采睨着她,半响,冷冷一笑:“好。”

    四周的议论声顿时变成了抽气声。

    而她心中的芽却抽长着,开出了花。

    薛采又道:“我知道你心里想的是什么,如果我不答应你,你肯定会对外宣称我设下的擂台有漏洞,如此有漏洞的比赛规定,比出来了,也根本做不得准算不得数,从而进一步将我这七日来的辉煌成绩全部抹杀——对么?”

    对,对,你说的都对。胡倩娘有些着迷地望着他。

    薛采一字一字沉声道:“所以,我绝对不会如你所愿。你要比琴是吧?来啊!那就来比吧!”

    他如她所愿的接下了挑战。

    也如她所愿的赢了我。

    直到今天她还记得那天薛采所说的最后一句话:“权势也是一种实力。你若没有超越我的实力,凭什么想要取代我?”

    一个明明不会弹琴的人,却用一种绝对强势的方式赢了精通琴技的她,别人以为他用的是武功、是权势,但只有胡倩娘自己知道——那是傲气。

    让她宛如饮下毒酒般既致命又销魂的,是他的傲气。

    百年难见的傲气。

    胡倩娘回想到这里,感觉自己的脸很凉,伸手一摸,眼泪竟不知不觉中流了一脸。

    她自那天起便决定要嫁给薛采。可所有人都觉得那是异想天开。

    便连父亲,也觉得她不可理喻。

    “不就是大六岁么?你的那些姬妾通通比你小二三十岁!为什么男人比女人大可以,女人比男人大就不行?”她记得自己当时气急败坏地反驳,也记得父亲的眼神冷如冰霜:“我可以用钱逼迫她们,你可以吗?”

    是啊,纵是天下首富的女儿又如何?薛采……可是一国之相啊……

    父亲骗她。她根本没有公主矜贵。所以,程王颐殊可以明目张胆地指认薛采为夫婿候选人,而她胡倩娘说要嫁,世人都道是桩笑柄。

    胡倩娘擦掉脸上的眼泪,却越擦越多,正在委屈时,忽听船夫尖叫起来。

    她心中不悦,训斥道:“鬼叫什么?没看见我在想事情么?”

    “小、小姐!漏、漏水了!!!”

    胡倩娘大吃一惊,连忙回身,就见船底不知哪里漏了,正汩汩地往里进水。船夫找了个水桶拼命往外勺水,然而倒的没有进的快,很快船身就开始下沉了。

    胡倩娘气得直跺脚:“出发时你不检查的吗?”

    “我检查过了,是好的呀。而且当时您催得急……”

    “废物!快放焰火求救!”

    船夫手忙脚乱地从某个箱子里找出焰火,面色顿变:“沾水了……”

    胡倩娘放目眺望,此刻她们距离“玖仙号”已经很远了,但她水性极好,应该能游得回去,她一咬牙,翻出水靠穿上:“拆船!抓着木板游回去!”

    刚要拆船,船夫忽然看见一物,面色大喜:“不、不用游啦!那边!那边有船!”

    胡倩娘扭头,就看见遥远的海边,出现了一艘战船,旗帜上绣着“云”图腾。

    她松了口气。

    ***

    玖仙号上,气氛仿佛冻结。

    只因风小雅这句“骑象出行”。

    谁不知道此乃马康生平最耻辱的事情,如今被风小雅毫不留情地扔到马覆脸上,这位名誉程国的后起之秀脸色明显一僵。

    他眯起眼睛,沉声道:“听闻鹤公武艺精绝,世间罕见……”

    风小雅笑了起来:“你要与我决斗么?”

    马覆将抱着的古琴横托胸前,神色极为严肃:“长琴不才,请鹤公赐教。”

    客人们一听有架打,立刻精神振奋,睁大了眼睛看热闹。

    艾小小连忙打圆场:“宴席已经准备完毕,不如大家先用膳……”话没说完,胡九仙给了他一个眼色,艾小小心头一怔,当即收音,但心中疑惑渐浓——老爷不阻止?成心想要客人们打架么?

    葛先生也是唏嘘不已。他可是快活宴的老客,总共参加过四次,往年宴客纵有矛盾,表面上还能和和气气虚情假意,今年倒好,撕破脸直接开打了。风小雅和马覆按理说都不是一点就燃的爆竹脾气,现在三言两语就要大打出手,莫非真是气场不合?

    艾小小使个眼色,本在歌舞的美人们全都退了出去,让出空旷的大堂来。

    马覆手在琴上轻轻一拨,金玉之声铿锵响起,他的眉眼一片肃杀。

    风小雅收了笑,示意焦不弃离开自己。

    焦不弃虽有迟疑,但还是照做了,退后了几步。

    颐非低声对秋姜道:“来押注谁赢?”

    云闪闪一听,立刻道:“当然是风小雅!”

    颐非凉凉扫了他一眼:“你还有钱押?”

    云闪闪立马不说话了。

    秋姜则在皱眉,片刻后道:“薄幸交上去了?”

    “交上去啦。放心吧,晚宴吃得差不多时就会开始卖了,耽误不了你的事。”

    秋姜嗯了一声,又低下了头,显得对风小雅和长琴之间的决斗毫无兴趣。

    颐非转了转眼珠,不再说话,专心看向场内。

    那边,马覆沉声道:“我的琴,虽不及长琴太子有五十弦,但也有十五根。每一根上都有玄机。鹤公要小心。”

    风小雅淡淡回应:“好。”

    他的话音刚落,马覆就长袖轻挥,手指宛如点水的蜻蜓一般在琴上弹了起来。伴随着急促的琴声,周遭人全都感到一股巨大的压力以马覆为圆心迅速扩散,连忙将各自的几案又后挪了些许,免得被殃及。

    而身为目标对向的风小雅却安然不动。

    琴上一根弦断,笔直朝他飞去。眼看那根断弦就要刺中风小雅的眉心时,他左手一翻,突从滑竿下拔出一把伞。

    伞面砰地旋转打开,风小雅的人也跟着飞了起来。

    那是一把浅蓝色的油纸伞,在弥漫的雪花中,看起来像一朵优雅绽开的兰花。

    马覆手指不停,第二根、第三根弦急速飞出。

    在场的客人都是身份尊贵颇有见识的,却无一人说的出他弹的是什么曲子,只觉那琴声十分激跃,听得人血液沸腾莫名烦躁,恨不得也冲上去大开杀戒。

    颐非原本散漫的表情变得严肃了起来,低声道:“天界大战,阪泉之争,长琴一曲炎怒,令万物凋零……这是炎怒曲。”

    云闪闪扭头:“你知道曲名?”

    颐非道:“不止,你且看着,会有火……”

    他刚说出火字,飞舞在空中的两根断弦就蓬地一下跳起了火光,火光宛如巨龙,紧紧追逐着风小雅的伞,看起来,便犹如双龙夺珠一般。

    火龙虽急,雪伞更轻。

    如果说马覆的攻击呈现的是力量迅疾之美,那么风小雅的防御则是风流灵动之美。他就那么漫不经心地一点、一踩、一跳,就让火龙的攻击全部落了空。

    颐非忍不住赞道:“好武功。”回头又看秋姜,心中感慨真是英雄难过美人关。风小雅如此武功,照理说当世已无人能在他身侧杀人,偏偏娶错女人,最终让枕边人祸害了自己父亲。

    风乐天竟是死在秋姜之手,虽不知其中是否另有原由,但也足够令人唏嘘。

    场中马覆眼看久战不下,又一振琴弦,变了曲调。

    琴声由急转缓,由重转轻。之前分明万马奔腾,突然间,鸟语花香,就剩下了一只小鹿在欢快奔跑。

    颐非悠悠道:“唔,这是放鹿曲。”

    第四根弦脱离琴架,盘旋着朝风小雅刺去。

    风小雅手一抖,伞面嗖地合起,他整个人也轻飘飘地落到了甲板上,然后立住不再四下飞跃,而是以伞为剑,将攻击一一接住,并反弹回去。

    颐非叹道:“刚才以柔克刚,现在以静制动。不愧是鹤公。”

    云闪闪问道:“也就说马覆要输了?”

    颐非摇头:“那倒未必。坂泉、涿鹿两场,长琴一方本就是输的。但到了不周山,就……”

    仿佛为了回应他的这句点评,马覆的曲子又变了,变得忽急忽慢,不可捉摸起来。

    与此同时,剩下的十一根琴弦同时脱手,漫天遍地地朝风小雅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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