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我见玫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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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雷声是她的童年阴影,她当然不会忘。
只是没想到过了这么久,梁现居然还记得。
明姒单手托腮,咬唇思索。
记忆忽然有些模糊——梁现是一直这样,还是和解了之后才对她变得友善的?
她觉得应该是后者。
不然,他们也不会互别苗头那么多年。
不过既然和解了,有些问题就不是很重要。
她还是很大度的。
明姒一只手酸了,换了只手托腮,用左手慢慢敲字:「不许提我黑历史,赶紧睡觉」
那也算黑历史?
不过时间已经很晚,梁现便没有和她说下去,只看似妥协道:「嗯,不提」
他发完这一行,回身靠着窗,床尾的矮脚凳在视野里被拉宽、变长,渐渐扭曲成了记忆里那只浅色竹篾筐。
今晚失眠是个意外,大概是他从无意中发现自己脸颊上有道浅浅的口红痕迹开始的。
继而想到,怪不得在影厅里,明姒好几次认认真真地端详着他的脸侧,好像想说什么,却在每一次他露出询问目光的时候,若无其事地说没有。
她还挺坏。
梁现轻勾了下唇角,抬手想蹭掉那道口红,手却不知怎的顿在了半空。
他想起小时候,很多长辈看他跟明姒吵架,反而喜欢开他们的玩笑,逗他说,以后长大了娶明姒好不好。
他一概说不好。
那会儿梁现虽然小,但也有初初成型的审美观。
他打心底里觉得,像明姒这样的小女生,骄纵又任性,对谁都有小脾气,还喜欢把小男生指挥得团团转,跟他一点也不对付。
谁知这么多年过去,当初那些长辈一语成谶,他却好像成了小男生里的一员,不知不觉就习惯了顺着她。
——
晚七点,平城嘉里酒店门口,长长的红地毯一路蜿蜒铺至宽敞洁净的大理石台阶脚下。
媒体人员肩扛长枪短炮严阵以待,闪光灯片刻不歇。
“记住,一定要抓紧时间拍!过了红毯我们没邀请函就进不去了!”
“拍清楚点!记住人物放大放大!”
“镜头换了没?
赶紧检查!”
“来了没有啊?”
“……”
终于,在众人翘首以盼的目光中,一辆黑色的加长版宾利缓缓驶入视野。
车子分毫不差地停在红毯的起点,门童倾身上前打开车门,霎那间,无数闪光灯此起彼伏地亮起,照得夜空几乎如同白昼。
“太夸张了,我要瞎了。”
实习小记者被人潮挤得踉跄几步,艰难地开口,“我还没有看见他们长什么样!”
“你的相机看见了就行,”资历老一点儿的那个说,“你以为我看清了吗?”
实习记者挡开一个挤过来的同行,从夹缝里伸出手去胡乱拍了一通,拿回来检查了眼,发现全是高糊图,没一张能用的,顿时泄气。
这架势,比她追星的时候还要疯狂。
而这短暂的时间,订婚宴男女主角的身影已经快走至眼前。
在人群的夹缝中晃眼看去,只觉得那男人身量颀长,女人气质明艳,让人禁不住想一探究竟。
实习小记者追星狗的本质瞬间暴露,果断选择了先饱眼福。
她把相机护在胸前,专心开辟道路,终于越过重重阻碍挤到前排,继而嘴巴张成了个小小的“O”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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