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6章 半缘修道半缘君(三)-《一篇古早狗血虐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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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溅雪死了”这个消息,让常清静颇为意外,面上露出了抹显而易见的惊愕之色。

    小林道:“之前有凤陵保他,现在凤陵保不住他了。”

    谢迢之这个人对什么东西都很淡,就算知道谢溅雪做的这些事儿,也没有要帮他遮掩的意思。

    谢迢之一死,凤陵仙家没了家主,一切事务都由楚沧行代为处理。

    罚罪司算总账的时候算到了谢溅雪头上,楚沧行一皱眉,直接将谢溅雪给交了出去。

    当时谢溅雪足足沉默了半天,这才扯出个苦笑。

    “我想活有错吗?”

    想活没错,但不该用别人的命填自己的命。

    谢溅雪这个人傲,打小养尊处优生活久了,押解的路上,受不了磋磨。

    他押解的那天,来了不少凡人百姓,言语都不客气。

    谢溅雪这凤陵仙家的少爷,一天都没说话,当天半夜,就咬舌自尽了。

    罚罪司修士发现的时候已经太晚,他表现得尤其镇定,坐在篝火前,面色都没变。对方给他递水的时候,谢溅雪还柔柔地微笑,随手将水囊放在一边,没有动。

    直到咽气前,才说了最后一句话:“我想活,但这么活,毋宁死。”

    小林说完,撇撇嘴,下了个评判:“这人要真有这副傲骨,当初就不该为了自己活命而杀人。说白了,就是怕,凤陵仙家保不住他了,他名声没了,怕前途无望,受尽磋磨。”

    “他是个懦夫。”

    这句话,为谢溅雪的生命划上了句号。

    死者为大,几人都没再谈论谢溅雪的死。

    没了头上这些乱七八糟的光环,常清静反倒成了别人眼里,一只镇静的,好脾气的大白猫。

    酒席散去后,大白猫想了很久,终于还是提笔写了一封信。

    其实这封信在年关之前他就想写。一封信足足写了十天半个月,撕了又写,写了又撕,一直拖到了大年三十。

    落笔的时候就只剩了四个字。

    “新年快乐”。

    小林怕他反悔,赶紧抢过信给他送了出去。

    一直等到年过去,常清静都没收到宁桃的回信。

    他并不意外,只是终究还是有些失落。

    没想到的是,等开春,宁桃突然回信了。

    常清静喉口跳得厉害,强作镇定地去拆信,逐字逐句,眉眼沉凝,无比专注地看了下去。

    信上说,她和张琼思几个人到处跑,没收到他的信,等收到他的信的时候是前几天。

    虽然年早就过去了,在这儿也祝他安好。

    那天晚上,宁桃收到了信。

    小扬子好奇地探头问:“谁呀。”

    桃桃怔了一下,缓缓地攥紧了信,低声道:“一个朋友。”

    自那之后,宁桃与常清静的交流又慢慢地多了起来。

    刚开始还算生涩,到后面越来越流畅自然。

    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这样,时间会冲淡一切,在这经年累月的互通书信下,又重新做起了朋友。

    常清静的话不多,寄来的信大多是几句叮嘱,或是谈自己近况。

    “展信佳。

    前几日下山除妖,机缘巧合,去了桃桃你曾经提起过的雁荡山。

    山峰竦桀,俱可手揽。远望云里诸峰,苍苍隐天。

    景色的确奇秀深杳。

    你四处游历,暑雨祈寒,注意添衣保暖。

    望君珍重。

    万水千山只盼平安”

    “前几日,玉琼送了我一本旧书,于我无用,我觉得你或许会喜欢,已经给你寄去。”

    又或是

    “这几日剑法未有精进,许是因为连日以来心浮气躁之故。修道之人,最忌心思不定,下次改正。”

    常清静很尊重她的想法,对于宁桃的事从不多作置喙和评价,在她们每决定前往一处地方前,甚至都会细心地帮宁桃他们做好了攻略。

    每一份信,桃桃都会得很认真。

    她抗拒那个仙华归璘真君,但抗拒不了这样的常清静,这样的常清静太像从前的小青椒了。

    再说,他为她挡了刀,她再不闻不问地也太不是人。

    琼思姐姐说得对,她心软得一塌糊涂。

    桃桃回的信大多也很简单。

    比如说。

    “小扬子和蛛娘在一起啦!”

    两个小孩整天朝夕相处,走到一起是顺理成章的事。

    是蛛娘先告的白。

    告白那天几乎毫无预兆,小姑娘牵着小扬子的衣摆,踮起脚尖,摸了摸他青色的头皮,小小声地问道:“小扬子,我喜欢你,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啊。”

    小扬子傻了眼:“啊?”

    蛛娘认真地看着他:“我喜欢你啊,你要不要和我在一起啊。”

    桃桃和张琼思激动得直拍桌子。

    小扬子被她俩起哄,他脸皮薄,从耳朵红到了脖子根。

    蛛娘:“我喜欢你,你喜不喜欢我啊,不喜欢我就算了。”

    小和尚慌了,小鸡啄米似地点头,眼睛睁得大大的:“喜欢!我喜欢你!!”

    两人情窦初开,整天腻在一块儿,牵着手死活都不愿意放开。

    被喂了一嘴的狗粮,桃桃生无可恋地在信里抗议。

    “饱了饱了,吃不动了,我这个狗粮养大的。”

    相交之下,她和常清静的这些书信可算是毫无暧昧之意。

    小林见到打趣道:“你俩这是君子之交淡如水。”

    可不是淡如水吗?

    经过了这么多,早就歇了那些乱七八糟的心思,强烈的爱恨。

    每次在远方,有一个人不忘三言两语分享自己生活中的琐事,诉说自己的苦恼,这感觉美好到他不敢,也不愿意打破。

    又过了小半年。

    宁桃寄来了信,说是有事要来蜀山一趟。

    收到信的时候正好是早上,常清静瞬间就清醒了,紧张得几乎同手同脚,一大早上还打翻了脸盆。

    吕小鸿匆忙赶进来,就看到自家真君像只落汤鸡一样呆呆地站在屋里。看着笨手笨脚的常清静,吕小鸿叹了口气。

    匆忙撒了尿回来,常清静特地翻出了件崭新的道袍。领口的扣子扣到最高,十分禁欲拘谨。

    又像少年一样,对着镜子散开头发,梳了又扎,摆弄了将近半个时辰。这才梳好了一顶镶红宝石的高冠。

    两侧袖摆被风一吹,犹如鹤翼。

    整个人就像是用喙精心梳理好羽毛,光鲜亮丽骚气逼人的丹顶鹤。这一身郑重的正装,打扮得活像是要面见什么门派的长老。

    等站到山门前的时候,常清静又犯了难。不自在地直扯袖子,后知后觉地察觉到这一身实在太过庄重。

    宁桃几人比约定的时间来得还早一点儿。几个人背着行囊,风尘仆仆,踏着晨光上了蜀山。

    红日照耀在少女圆润的脸颊上,好似镀上了一层金辉。

    桃桃从晨光中走出来,脸上火辣辣地扯着裙子,站定在了常清静面前。

    在风尘仆仆的四人组中,桃桃显得尤为光鲜亮丽,打扮的骚包程度,比之常清静过有之而无不及。

    她穿着件璨璨的黄金裙,裙角绣着细细勾勒的白菊纹样,金灿灿的裙摆照耀着白玉的肌肤,柔光微晕。

    乌黑的头发垂在腰际,鬓间簪着桂花样的簪子,在脑后垂下长长的发带。

    两个人把自己打扮得就像是求偶的花孔雀,格格不入地站在人群中,呆若木鸡。

    突然觉得大早上就开始精心打扮的自己好丢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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