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零六章-《在年代文中不思进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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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实按照叶军华的原话,他应该先招呼宋清徽,但是,就算宋知青和小妹马上就要结婚了,他的心态依然没有完全调整过来,既不好意思端着舅兄的架子喊宋知青“小宋”,也不习惯宋知青跟着小妹叫他三哥,所以只是客气的朝宋清徽笑了笑,就当打招呼,然后转头跟叶小妹热聊了起来。

    “小妹,你这围巾颜色可真好看啊!”

    叶大哥兴冲冲的过来,对叶小妹脖子上的围巾很是感兴趣,一边夸着,一边上手去摸,接着惊叹道,“怎么这么软,比毛衣穿着还舒服?”

    叶三哥闻言也好奇的凑过去摸了摸,直接惊呆了,“这好像是羊绒的,软成这样,品质很难得啊,价格可贵了吧?”

    叶军华是纺织厂的工人,哪怕是实习工,也依然是现场唯一的业内人士,说话具有一定的权威性,连正在跟宋清徽热聊的叶队长都微微侧目了一下,不过他还没说话,便听到叶小妹美滋滋的点头:“对啊,这是小姑送给我的,奶奶都说这块围巾很难买呢。”

    就像叶队长他们想的一样,回来的路上叶小妹就迫不及待围上醒目的围巾,当然是为了衣锦还乡,在乡亲父老们跟前好好秀一波啦。

    所以叶三哥这样识货,她秀起来就更开心了。

    叶三哥看着骄傲神气的模样,倒是忍不住摇头:“你既然知道贵重,怎么还好意思收下?”

    叶小妹抬头挺胸、理直气壮,“这也是小姑的一片心意,我怎么能拒绝呢?

    再说,这么洋气的红色,除了我还有谁能压得住。”

    虽然叶小妹厚颜无耻,不过最后那句话还是有点道理的,就算围巾不是宋家父母特意为了他们结婚置办的,宋家小姑选这个红色也很是应景了,刚好符合小妹马上要结婚的身份,可见对方还是用心了。

    所以叶军华也只是笑着点头,没再吐槽傻妹妹了。

    叶大哥和叶二哥满足了好奇,非常主动扛起宋清徽跟前的行李道:“爹,我们该回去了吧?”

    宋清徽知道自己搬不动,也想跟大舅哥二舅哥客气几句的,万万没想到他们这么不见外,上来就直接往肩上扛,叶队长就更爽快的点头了,“是该动身了,现在回去,搞不好到家太阳都得下山了。”

    赶在天黑之前到家就好了。

    听出了叶队长的未尽之言,宋清徽到底不好再耽误了,只能默默跟上了大部队。

    叶大哥和叶二哥扛着东西,依然像门神似的、一左一右走在傻妹妹身侧,把叶小妹衬托得更加神气十足,叶三哥还紧紧跟在她身后,一副生怕被哥哥妹妹抛弃的模样,兄妹四人气氛如此之亲密和睦,宋清徽都插不进,只好继续跟老丈人把臂同游。

    他们一家人回到生产队,果然天已经半黑了,叶家大院却热闹极了,父老乡亲也学会了叶家父子的守株待兔,正齐聚叶家大院守着叶小妹和宋知青自投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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