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页 万米高空之上,江森的思绪又回到两天前的那个下午。 那天《面对面》的采访时间很充裕,他和王智漫无边际地聊,前后其实聊了至少有两个小时。 先是回忆往昔,06年第一次接受采访,是因为他“孝感动天”外加网文处女作一炮而红,当时他完全还是个小角色,甚至连小角色都算不上,手里也没有任何拿得出手的成绩。王智之所以去找他,纯粹就是为了凑当时互联网社交媒体的热闹。 但是到了第二次,也就是去年,那回就比较牛逼了,因为年初拿到全球销量冠军,在《新闻联播》里被报道了整整12秒,虽然只是一条快讯,可当时确实轰动一时。只可惜王智兴冲冲跑来采访完后,一直到高考之前,他就都没什么热度了。直到仲夏末,他才因为高考的事情又冲上热榜,然后等他的小作文贴出来后,一直到刚刚过去的二月份,都在持续受到攻击。 “所以高考的事情,你不想再提了?” “不是不想,是没有太大的意义。毕竟高考作为对国家来说,可以堪称国之根基的这么一回事,如果有关部门自己不在乎的话,我个人也不会非要花力气去说太多话的。 只要我确信,我的文凭在今后漫长的人生中,是经得起我们这套社会系统的程序检验的,我就不会再去关注那些诽谤和诋毁我的人,如果需要报警,那我就报警,我还是想为咱们建设好法治社会贡献一点微薄的力量,但是,民事诉讼的话,可能我就不追究了。 因为在刚刚过去的那一年里,我们控告了那么多的人,然后我的律师把很多案件的办结回执或者材料交到我手里时,我才发现在网络上造谣我的人,原来两极分化得很明显。 有些人点子特别硬,公务人员,大学教师,甚至政法系统的,甚至是有一定职务的,官司非常非常难打,有好几十个人,从零六年一直到现在都还在打。这些人完全是思想观念里头,存在一种很奇怪的,莫名其妙的,毫无道理的,对我个人的仇恨情绪。要让他们道歉,那是根本不可能的,赔钱呢,这些人要么坚决不执行,要么就无所谓。 我就真的不想浪费那么多的社会资源,去和这些人搅和个没完。我相信以后我们这个社会,这个时代,一定会教育他们。多行不义必自毙。 这是一方面。但是另一方面,我说两极分化的另一极,另一些人,我其实就是真的发自内心地同情他们。这些人家里条件很多都非常糟糕,有些小孩子,才十五六岁,他也不读书,初中没毕业就辍学了,没事情就去网吧混,看到网上有人骂我,他也分不清真假对错,就跟着骂。还有些没什么文化、没有工作的中年社会闲散人员,这群人呢,其实是把他们对人生的愤懑和对社会的愤怒,发泄到我身上了。我看过最让人不忍心告他的一个嫌疑人,是一个下半身瘫痪的残疾人,我的律师告诉我这件事的时候,我只要求他赔偿一块钱的精神损失费。 后来我们地方法院判了,确实就赔了我一块钱,但是还有诉讼费啊,对不对?一千多将近两千块钱,那个残疾人在法庭上就哭了,骂我混蛋王八蛋,我也没办法,我也心里很过意不去。” “那你帮他支付这笔钱了吗?”王智打断道。 “没有。”江森道,“我虽然同情他,可是我不能出尔反尔。我告了一千人,这一千人在目前这种状况下,就是我的敌人。对敌人,我是不会手下留情的。所以我刚才说了,是以后,以后我才不会去追究这部分人的责任,我只负责报案,其他交给有关部门。抓也好,不抓也好,判也好,不判也好,那都跟我没关系了。可现在,我手头的事情必须完成,要有始有终。” “你指的终是……把这一千人的案子,全都了结了?” “是的。”江森道,“一个都不能少。” “现在还剩多少?” “不多了,两百多个,快的话,三年内应该能把所有这些官司都打完。慢点的话,恐怕拖个十年也说不定吧。”江森笑道,“说不定有的人,一边跟我们打官司,一边就升职了,更难了。” “你说得很讽刺。” “但现实往往更讽刺,不是吗?” 王智想了想,反问:“你觉得这样,足够问心无愧吗?” “当然足够。”江森很坚定地回答,“有人犯了错,不管他坐在什么位置上,犯了错就是犯了错,我较真一点,是因为我知道我们较这个真,是为了让这个世界更加美好。” “这个世界不够美好?你指的是……” “全世界,整个人类历史,世界的每个角落。人类历史从来都不美好,社会也永远不会绝对美好,但是这不正是我们努力奋斗的方向和意义吗?有一分光,便发一分光。黑暗中若没炬火,我便去做那炬火。虽然永远不会有绝对的美好,但只要能让今天比昨天好,明天比今天好,这是不是也是一种目标和希望?” 王智抿了下嘴唇,做思考状。 “所以关于兴奋剂的事情,你也是这个态度?” “当然。原本主观上,我就是去比赛的,不是去娱乐大众的。我从一开始,就不需要对社会公众有什么交代,我只要对我自己、对为我提供支持的国家有关机构还有赛事主办机构有交代就行。其他外场的事情,你只要不触碰法律,不损害到我的正当权利,那我当然也尊重和维护他们发表观点的权利,哪怕他们说得不对,带着情绪。” “这好像……听起来有点矛盾。你怎么能做到,既不允许他们……你说的污蔑和诽谤,又尊重和维护他们发表观点的权利?这不是一个悖论吗?” “当然不是。”江森笑了笑,“主动发帖的,明显属于寻衅滋事、诽谤和侵害名誉,但下面回帖附和的,就可以算表达自己的观点了。所以冤有头债有主,我以后只告那些发帖的。网络空间不是不法之地,每个人都需要对自己的一切言行负责。”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