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一十七章 朝堂之争-《大晋:我真不是天命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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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司马多年专擅朝政,私立律法,视朝廷三司于无物,在长安、洛阳施行《屯田法》、《度田法》,枉顾朝廷法度,且北伐军所辖之两地数州税赋不入府库而由大司马私纳,自古以来岂有如此道理?徐骁此举俨然是狼子野心昭然若揭,请陛下明鉴啊!”

    “大司马属下的北伐军将士不尊圣人,不知朝廷不畏服陛下而知有徐骁一人,正可谓兵不知有朝廷而只知有将,此乃国之将乱之兆!”

    “大司马出行入朝皆前呼后拥数百人乃至千人甲士相从,声势浩大扰民更甚,其所用驷马元戎车、辒辌车及黄金左纛、班剑仪仗皆在王侯之上,此乃逾制!”

    “大司马徐骁一门滥赏过度,其妻妾皆封郡君、县君等诰命或内外命妇,其二三子尚且黄口小儿亦是朝廷所封之中山侯、新都侯……”

    “大司马虽无椒房之亲,却东摄万机,宾客纵横,多有过差其罪多矣!”

    “北伐军诸将皆奉徐骁军令而无视中书调令,二十万北伐军不听宣调,不得节制。大司马又节制北境司、兖、青、并、雍、凉六州,早已成尾大不掉之势,天下藩镇无出其右!”

    “季孙之忧不在颛臾,而在萧墙之内也!”

    “大司马骁寡于学术,昵近群小,威福在己,征伐自出。有人臣无君之心,为人主不堪之事。忠孝大节也,违之而不疑;废弑至逆也,行之而无悔。”

    “大司马总朝权,寄深国命。不能竭其诚效,罄以心力,尽事君之节,申送往情。”

    “大司马定策之功可命也,而不可用也,谢玄知其为小人而用之,卒致反噬,以基晋室之乱……”

    ……

    满朝文武二三百人,十之一二皆伏奏于殿陛之下,一个个检举不法,引经据典以控诉声讨徐宗文,甚至声泪俱下,海淘大哭!

    面对朝堂发难,尚书令王珣依旧如往常那般老僧坐定,不动如山。

    这些年来徐宗文的爵位从豫章郡公一步步高升,只因他非司马皇室不得封王,以至于到最后升无可升只能于郡公之上为徐宗文单独设置了一个国公的爵位,加封地宁国,号为宁公。

    与当年魏公曹操加九锡、建国不同,徐宗文的宁国既非禹贡九州,拥有冀州十郡之地的魏国,又没有置丞相、太尉、大将军等百官,甚至不设百官,不设宗庙。

    除了宁公爵位,徐宗文的官职全称为:太傅、大司马、大将军兼司州牧、录尚书事、假节钺、都督十五州诸军事、兼都督内外诸军事、食邑一万三千五百户实封八千户开国宁国公。

    不说别的光八公之中徐宗文一个人就占了三个,而录尚书事、假节钺又将执政与兵权集结于一身,都督十五州诸军事则是谢安生前所受孝威帝的加官,这在当时是将谢安捧杀之举,而对于如今的徐宗文则不同,这相当于至少是名义上将晋朝境内所有州郡的兵权都交付给了徐宗文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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